
根据司法部、山东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,现就潍坊考区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(以下简称资格证书)发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发证范围
1、参加2013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、在潍坊考区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。
2、参加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、成绩合格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本次证书发放范围,法律职业资格申请、证书发放事宜,将另行通知。
二、发证时间、地点
发证时间:2014年3月29日(周六)、3月31日(周一)每天上午9:00-11:30;下午13:00-17:00。
发证地点:潍坊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司法局窗口(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口南行50米路东 ,参考交通路线: 16路、20路、50路等公交车)。
三、发证要求
1、根据全省统一要求,在证书发放时需对申领人进行采像,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。请申领人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办理,不得由他人代为办理。
2、申领人须提交以下材料:
(1)有效身份证件原件;
(2)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;
(3)学历认证书原件(资格申请时已提交过的需再次提交);
注:信息采集完毕后,以上原件现场归还。
(4)2013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信息表(从该通知附件2中下载)。
3、为减少证书申领人现场等候时间,请按照该通知附件1所安排的时间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。
四、咨询电话
0536--8090210,0536--8080948
特此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