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考生:
一、颁发时间
根据省司法厅通知要求,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时间定为3月28日。
二、申领人应提交的材料
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须由本人凭有效证件签字领取,不得代领。申领时,申领人应提交本人以下材料:
1.有效身份证件原件;
2.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;
3.学历认证书原件(资格申请时已提交过的需再次提交)。
三、颁发地点
滨城区黄河六路502号(黄六渤十路口东侧100米),市司法局西办公楼2楼会议室。
联系电话:0543-3361587
电子邮箱:zzc6992915@163.com
滨州市司法考试办公室
2014年3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