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根据浙江省司法厅要求,现将201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(不含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)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领对象:在本市提出申请的通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人员(不含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)。
二、申领时间:3月23日-3月27日,上午9:30—11:30 , 下午14:30—17:00。
三、申领地点: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188号市民中心A座524会议室。
四、注意事项:请申领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来领取,不得由他人代领。同时,为进一步了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执业情况,请配合工作人员当场核实本人基本执业信息。
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电话:85256513、85256543。
杭州市司法局
2015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