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未领取2014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资格人员,请于2015年4月14日—15日上午9:30—11:30,下午2:00—5:00到北京市司法局(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)东大厅领取。
要求:
1、请申领人登录
http://sfks.bjsf.gov.cn查询领取单号,持领取单号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领取。
2、按照司法部要求,领取证书须本人前来,不得代领。
3、曾取得B、C类证书且本次又取得A类证书的,须用B、C类证书换取A类证书。
咨询电话:58575486
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
2015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