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根据福建省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通知,现将在福州市领取2014年度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
1、时间:2015年3月23日--4月10日(正常工作日)上午9:0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
2、地点:福州市司法局法规处(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611室,乘公交车2路、103路、163路、177路、307路可到达东部办公区站点)。
二、领取证书时需提交的材料
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号码。
三、注意事项
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时间另行通知。根据司法部规定,2014年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限本人亲自领取,不能委托他人代领。若本人无法在上述期间前来领证,可另行预约时间。请大家互相转告,联系电话:0591-83319614。
福州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
2015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