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关于发放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
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于近期开始,现就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领取证书时间
取得A证考生请于4月1——3日领取资格证书;取得C证考生请于4月4——15日领取资格证书。资格证书必须由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,逾期不予办理。
二、领取证书地点
赤峰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(新城区党政综合楼C座709)。
三、领取证书提交材料
请考生自行下载附件一和附件二表格,并按样表填写完整。(表格请用A4纸,一式两份,手工填写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