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关于领取2013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
根据浙江省司法厅要求,现将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(不含2014年应届生毕业生)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领对象:在本市提出申请的通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人员。
二、申领时间:3月25日-3月28日,3月31日-4月4日,上午9:00—11:30 , 下午14:00—17:00.
三、申领地点:金华市胜利街596号二楼司考办。
四、注意事项:请申领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来领取,不得由他人代领。
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电话: 0579-82339001
金华市司法局
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