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,尤其是对于司法考试。备受关注的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,将于5月份正式公布,随着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,司法考试的难度也必将越来越大,不能否定的是,众多法律法规的变动、司法解释的出台,确实是令大家头疼不已。而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又将有何变化呢?我们又该如何有针对性的复习呢?下面,独角兽网校的小编为大家带来,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预测及解读。
一、新《行政诉讼法》
2015年4月27日,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并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自2015年5月1日开始施行,那么自制定25年来的首次大修的新《行政诉讼法》,在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中,会有哪些变动呢?
1. 受案范围扩大;
2. 行政机关不得干预、阻碍法院立案;
3. 可口头起诉;
4. 应当登记立案;
5. 起诉期限延长到“六个月”;
6. 行政首长出庭;
7. 可跨区域管辖;
8. 不执行可拘留行政机关直接责任人;
9. 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;
10. 明确提出要解决行政争议。
不难看出,今年的《行政诉讼法》的变动内容较大,大家需注意新旧知识的对照记忆。
二、新《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》
保障诉权、法庭纪律、电子证据、诚信原则、公益诉讼及小额诉讼......经过历时两年的论证起草和5次审委会讨论,号称最高人民法院有史以来制定条文最多、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--《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的解释》终于在2015年2月4日起正式施行,新《民诉司法解释》对管辖、回避等重要考点改动较大。
对于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中,需要关注的新民诉涉及的重要司考内容有:
1. 管辖、当事人与证据制度的新规定;
2. 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的新制度;
3. 公益诉讼、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异议之诉。
三、新《立法法》
2015年3月15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《立法法》的决定,这是中国15年来的首次修改。修改后的《立法法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,2015年司法考试大纲中,新《立法法》的重点内容有哪些?
1. 规范授权立法,使授权不再放任;
2. 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;
3. 明确细化“税收法定”原则;
4. 界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边界;
5.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;
6. 司法解释权不能越位。
根据相关报道,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中,有超过30部法律集中进行修订,例如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广告法》、《证券法》等,这些法律的修订对未来司考也会带来不小的影响。
看到最后,你是否为2015年司法考试的备考倍感捉急?那就来聆听独角兽网校老师的谆谆教诲吧!独角兽网校的相关老师将针对重点法条进行讲解,还将解读新大纲,尽请期待哟~预祝大家2015年司法考试都能考出好成绩!